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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產局:檢討國有地 應先檢討委託單位用錢緩急 【2006/3/9】
國產局指出,最近十五年,國家財政困窘,國有地以標售居多,不過,國產局只是代替其他單位執行「處分」的動作,要檢討國有地政策,除了考量都市計劃,也要檢討委託單位用錢的需求緩急、以及經濟效益。
(張雅惠報導)國內處理國有房地的方法包括:標售、出租、標租、委外經營、設定地上權。最常見的是標售、出租、以及委外經營。比較少見的標租和設定地上權。怎麼處理,其實沒有標準,通常是個案認定。最近幾年,國庫短缺,國有地以賣斷標售最多,錢入國庫最直接,通常還一次到位。
國產局官員說,信義聯勤俱樂部賣了將近六十四億,就是國防部急著用錢挹注眷改基金;如果用出租,以年租金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,起碼要承租一百年才有這樣的收入。國產局只是代替國防部處分,檢討國有地該不該賣,也應該問問國防部用錢急不急,如果急著用錢,資金缺口要怎麼調度。
國產局指出,如果國有地已經有使用事實,或是在八十二年七月之前已經被佔用,多半出租給特定對象,或是開放申購。如果國有地沒有固定用途,通常是委外經營,這類以農林漁牧用地為主,台東初鹿牧場就是例子。
標售國有地是對是錯?向來就有高度爭議性。歐洲地區以及英屬殖民地,具有皇族的歷史背景,多半只租不售;不過,美系國家偏向市場經濟,標售習以為常。國內的國有地政策,也因為國庫短缺而從十五年前的只租不售,轉成以標售為主。
新聞來源:中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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