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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打開無名它告訴我有一篇未完成的文章,
裡面只有一行--> "從捷運站走到辦公室大概十分鐘"來上班之前人家是這麼跟我說的,

認真想了一下,那時候應該是想講我穿著高跟鞋在馬路上狂奔,
把10分鐘的路程在3分鐘內跑完的事吧!
沒辦法上班要遲到了嘛~
不過到了辦公室才知道那天其實是捷運誤點,
其他人都去拿誤點證明然後好整以暇的慢慢走,
只有我呆呆的跑百米orz

但也讓我發現人的潛力真是無窮呀!!
還有我穿高跟鞋跑步真的很厲害,
才不像穿平底鞋的時候一天到晚摔倒咧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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